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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迟举办已发布文件即将于10月和11月实施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取证考核活动的通知【最新动态】

关于推迟举办已发布文件即将于10月和11月实施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取证考核活动的通知

来源: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         发布时间 : 2021-10-25

中检协[2021]考字第52号

各有关人员:

鉴于目前国内出现多点散发本土疫情,波及省份面广,且呈快速发展阶段,为严格落实国家疫情防控政策,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广大应试人员生命健康安全与参加考试权益,我协会经慎重研究,决定推迟举办已发布文件即将于10月和11月实施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取证考核活动(含补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迟举办的检验人员考试项目

1、推迟举办原定于10月27日至31日在安徽合肥等三个考点举办的“2021年全国锅炉检验员(GL-1)资格取证考核活动(含补考)”(中检协[2021]考字第41号);

2、待疫情缓解具备举办考试活动条件后,我协会将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发布考试通知,请相关人员持续关注,并按照新的活动举办文件通知要求,持原确认并打印完成的《准考证》参加相应考试项目。

二、推迟举办的检测人员考试项目

1、推迟举办原定于11月14日至18日在陕西西安举办的“2021年第八期全国相控阵超声检测(PA)Ⅱ级人员资格考核活动”(中检协[2021]考字第50号);

2、推迟举办原定于11月16日至21日在安徽合肥举办的“2021年全国声发射检测(AE)Ⅱ、Ⅲ级人员资格考核活动(含补考)”(中检协[2021]考字第51号);

3、上述检测人员考试项目截至本通知发布,均未开始进行准考证打印工作。考虑到后续考试时间的不确定性和应试人员的个人安排,故应试人员无需按照原已发布文件中规定的准考证打印时间进行准考证打印。待疫情缓解具备举办考试活动条件后,根据我协会另行发布的考试通知要求履行准考证打印手续。

三、其它

对于尚未发布举办文件的各类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考核活动,均随国家与总局疫情防控要求有序推迟举办,且有可能跨年度实施。请相关人员及时调整工作安排,关注我协会在官网及公众号的有关通知,做好考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对于此次因疫情影响而导致活动推迟举办给相关人员所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

 

 

 

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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